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精神,结合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学院转专业的如下规定:
一、转专业需符合以下条件:
1、校内其他学院学生(跨学院转入):
(1)基本要求: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齐全、无欠费,入学后至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;
(2)成绩要求: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00分以上(含400分);高等数学I(文)卷面成绩不低于60分;无其它不及格课程;无补考记录;
(3)面试:符合以上转入条件的,我院安排专业老师、辅导员进行面试,面试合格后方可转入;
2、本学院学生(院内转专业):
(1)基本要求: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齐全、无欠费,入学后至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(2)面试:符合以上转入条件的,我院安排专业老师、辅导员进行面试,面试合格后方可转入;
3、其他
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要申请转入的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院审批,且面试小组同意后方可转入。
二、申请对象:
除特殊招生形式(含专升本、高考统招定向生、南疆单列等)录取的学生外的2023级学生。
三、各专业拟转入人数上限:
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电子商务、金融学专业各20人(按学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列、筛选)。
四、申请转专业时间:
本学期2023年12月18-22日,按要求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(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可适当放宽)。
五、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:
1、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业成绩表》(在学生自助打印终端机上打印)。
2、高等数学I(文)卷面成绩(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学生端,打印课程卷面成绩页,成绩单上需转出学院辅导员签字、盖学院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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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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